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弘扬爱国主义教育,在国家教育、体育、国防、科技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指导支持下,中国青少年国防体育发展联盟将按2021年度全国青少年国防体育工作计划,在全国各地分批举行年度国防科技体育大赛,有关申办公告如下:
一、赛事名称:2021年全国青少年国防科技体育大赛(XX站)
二、赛事时间:2021年4 - 12月,赛期2 - 4天
五、竞赛项目:由《2021年全国国防科技体育大赛竞赛项目选项表》所列项目中选择。除规定项目外可三比一设自选非军事元素常规项目。
3、承办单位必须得到所属地政府部门国防教育部门、教育和体育等部门、驻地部队人武部的支持。
1、以满足所开展项目需求为准,技术要求参照竞赛规则和规定。
2、赛场和附属设施保障竞赛需求外,需保障交通畅通和人身安全。
5、比赛场地周边要求设立至少一块主背景板、若干1米×3米广告位及其他形式广告位。开闭幕式现场、赛场操纵台需设背景板。
6、赛事现场设立一块大于高2米宽2米的媒体采访背景板。
(三)器材要求:根据设立的赛事项目由裁委会认定和提出。
(四)人员要求:提供15-20名工作人员(根据规模大小增减)。
(二)申请函件(装订成册)、申办表(见附件),电子版:单位执照、法人证书、签章页需扫描为电子版。
(四)拟定的比赛场地说明(附场地平面图)及场地安全措施和状况。
(六)安全保卫、交通疏导、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预案。
(七)协调安排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费用、交通、食宿等方案。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FKJTY@163.com
赛事主办单位收到申办材料后,专家工作组将对赛事申办、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进行审核、评估(含竞赛场地软硬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符合条件的,赛事主办单位将上网公示,公示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赛事名称、地点和时间,包含俱乐部、场馆等专项系列赛。
提交申办材料和签订协议须为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有承办和协办相关赛事经验并履行协议的优秀单位将优先获得赛事承办权。
赛事主办单位与申办承办及协办单位商定赛事合作有关事宜,约定赛事承办及协办标准与条件,签订赛事承办及协办合作协议。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弘扬爱国主义教育,在国家教育、体育、国防、科技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指导支持下,中国青少年国防体育发展联盟将按2021年度全国青少年国防体育工作计划,在全国各地分批举行年度国防科技体育大赛,有关申办公告如下:
一、赛事名称:2021年全国青少年国防科技体育大赛(XX站)
二、赛事时间:2021年4 - 12月,赛期2 - 4天
五、竞赛项目:由《2021年全国国防科技体育大赛竞赛项目选项表》所列项目中选择。除规定项目外可三比一设自选非军事元素常规项目。
3、承办单位必须得到所属地政府部门国防教育部门、教育和体育等部门、驻地部队人武部的支持。
1、以满足所开展项目需求为准,技术要求参照竞赛规则和规定。
2、赛场和附属设施保障竞赛需求外,需保障交通畅通和人身安全。
5、比赛场地周边要求设立至少一块主背景板、若干1米×3米广告位及其他形式广告位。开闭幕式现场、赛场操纵台需设背景板。
6、赛事现场设立一块大于高2米宽2米的媒体采访背景板。
(三)器材要求:根据设立的赛事项目由裁委会认定和提出。
(四)人员要求:提供15-20名工作人员(根据规模大小增减)。
(二)申请函件(装订成册)、申办表(见附件),电子版:单位执照、法人证书、签章页需扫描为电子版。
(四)拟定的比赛场地说明(附场地平面图)及场地安全措施和状况。
(六)安全保卫、交通疏导、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预案。
(七)协调安排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费用、交通、食宿等方案。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FKJTY@163.com
赛事主办单位收到申办材料后,专家工作组将对赛事申办、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进行审核、评估(含竞赛场地软硬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符合条件的,赛事主办单位将上网公示,公示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赛事名称、地点和时间,包含俱乐部、场馆等专项系列赛。
提交申办材料和签订协议须为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有承办和协办相关赛事经验并履行协议的优秀单位将优先获得赛事承办权。
赛事主办单位与申办承办及协办单位商定赛事合作有关事宜,约定赛事承办及协办标准与条件,签订赛事承办及协办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