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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简称体育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国及许可募捐的国家和地区。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宗旨是:促进群众体育运动的发展、体育科研和教学以及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广泛筹措基金,严格管理基金,科学使用基金。 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 接受境内外社团、企业、商社及个人的捐赠和赞助; (二) 接受国际及外国体育组织的捐赠和赞助; (三) 基金会与各单项运动协会举办公益性体育比赛或表演; (四)办理基金储蓄、投资; (五)奖励积极推动体育运动有贡献的单位和人士; (六)资助重大体育科技攻关项目的研究; (七)支持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公关体育设备的购置; (八)支持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进修; (九)根据实际需要及捐赠者的意愿设立专项体育基金。 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全国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 (二)全国优秀运动员在役奖学金; (三)全国优秀运动员退役助学金; (四)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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